本报北京3月10日讯今天从北京市人事局获悉:外地人才“户口进京”今后路更宽了,因为北京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《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》,为国内其它省、市人才户口进京拓宽了渠道。
据悉,按照这项规定,对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外国及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跨国公司总部、营运中心及其所属的研究开发机构,从外省、市聘用的、服务满5年以上的、现仍续聘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、北京市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,经主管部门审核,报北京市人事局审批后,即可办理来京落户手续。
据人事局有关人士介绍,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要求,不能造成新的两地分居现象,这类人员户口进京后,其家属也将随其进京。据统计,此类人员的人事关系目前大多数都放在各区、县人才交流中心,因此具体办手续时首先由个人在公司提出申请,然后到各区县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,最后报到北京市人事局审批。